涉23亿传销案19人被诉 本周庭前谈话
检方指控涉案传销组织有41层结构、发展近3万名会员;今年4月诉至法院,审判程序将启动
被控有41层组织结构、发展近3万名会员、吸收资金23亿余元并非法占有6.6亿余元的马少华等19人参加的传销大案,于2017年4月诉至法院,在经过7个月后,法院行将启动审判程序。新京报记者昨日了解到,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将于11月22日至24日召开该案的庭前会议。而此前,该案的几名辩护律师也就该案向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,至今尚未回复。
检方:“融资”为名运作传销
2017年4月14日,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,将马少华等19人诉至法院。
49岁的马少华是北京东方财星国际资本管理有限公司(简称东方财星)法定代表人。检方指控,马少华等人以虚构拥有“高能镍碳超级电容电池”等相关专利技巧对外进行虚假宣传,并以马少华妹妹的名义成立中科泰能公司吸纳资金,并启动北京国宏金桥财星创业投资中心,以私募股权的名义进行“融资”,以东方财星作为该只基金的管理人。
马少华等被告人经商讨,采取“双区发展、多层次奖金调配”的传销运作模式进行“融资”,该模式设立以信息津贴为主,治理津贴、领导津贴、区域津贴为辅的多项“奖金”制度,诱导会员双区均衡发展、不断增加投资、踊跃发展会员实现“奖金”好处最大化。
依据事先约定,获得资金70%由马少华自由支配,30%作为“奖金”发放给各层级会员,并拟定了运营配合协议,将协作期间的“利润”均匀分成8份,其中马少华占2份,每月分成3次。
检方起诉还显示,该传销组织又以中科泰能“高能镍碳超级电容电池”项目是国家发改委项目、在全国各地有10余个生产基地、市场前景好、上市后就能取得10至50倍回报为噱头,在全国各地组织召开项目投资解释会、推介会等进行虚假宣传。
19人被诉 律师曾提管辖权异议
经鉴定,截至案发前,该传销组织共计发展会员29449人,组织构造共41层,吸收资金2317950000元。各层级会员以获取“奖金”的方式从中非法占有662468459.73元,其余的16.5亿余元传销资金,该传销组织为制造宣传噱头,引诱别人参加传销,将少量资金投入中科泰能与国宏汽车,其余的被马少华掌握的100多家公司及关系企业转移和隐匿。在非法占有的资金中,马少华、赵五九、林黛霞等发动、谋划、把持的职员通过设置的11个会员账号获得“奖金”93609519元。
检方以为应该以组织、领导传销运动罪追究19名被告人刑事责任。
记者从被告人辩解律师处懂得到,案件起诉以后,律师已经向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异议,依据是依照《刑事诉讼法》第24条划定:“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。假如由被告人寓居地的人民法院审讯更为适宜的,能够由被告人栖身地的人民法院管辖”。其中,犯罪地包含犯罪行为产生地与犯罪成果发生地。但是本案中,无论是犯罪地仍是被告人的居住地均不在贵州省黔东南州凯里市。
目前法院对此申请尚未做出回答。
日前,记者经核实了解到,这起涉嫌非法传销的大案,将于11月22日至24日在贵州省凯里市人民法院召开庭前会议,届时迁就案件证据等一系列问题进行进一步审理。(记者王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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